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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外国直接投资 审查规定指南

 

提供信息:Ernst & Young GmbH(德国中国商会咨询网络成员)

 

      第 17 次修订的《对外贸易条例》于 2021 年 5 月 1 日生效。
2021 年 5 月 1 日,《对外贸易条例》 (Außenwirtschaftsverordnung)的 第 17 次修订生效。此次修订大幅度扩 大了德国外国直接投资控制制度的范 围,特别针对了在高科技领域经营的企 业。
此次修订反映了近一段时间观察到的趋 势,即德国不断扩大外国直接投资控制 制度的范围并加强评估。仅在去年,德 国立法者就因执行欧洲法律要求和 COVID-19 疫情而启动了若干修正案。

 

问答

1.目前外国直接投资规则的监管框架是什么?


德国外国直接投资控制制度的监管框架由《对外贸 易法》(Außenwirtschaftsgesetz)和《对外贸易 条例》(Außenwirtschaftsverordnung)组成。

 

2.在疫情期间,审查规则有什么变化/更新吗?

 

COVID-19 疫情导致了对医疗研发领域研发以及大 健康市场更严格审查。

 

3. 德国的外国直接投资规则包括哪些行业?

 

       德国的外国直接投资控制制度区分了特定行业的投 资审查和一般(跨行业)投资的审查。

 

      如果德国境外投资者收购德国敏感行业的企业, 如:(清单列示的)军事技术和设备开发或制造企 业,就会触发特定行业的投资审查。
如果通过交易,使收购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表决权 达到 10%,则适用特定行业的投资审查。

 

     非欧盟/欧洲自由贸易区的投资者对德国企业达到一 定门槛的表决权收购都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跨行业 投资审查。

  •  对关键基础设施的投资(如:关键基础设施 的运营商,如能源、信息技术、电信、交 通、医疗保健、水、食品和金融),适用 10%的门槛。
  • 对主要业务为疫情有关的医疗保健和关键技 术行业的投资(如:人工智能系统、自动化 或自动驾驶和飞行或工业机器人),适用 20%的门槛。
  • 对主要业务不包括上述敏感行业的投资,适 用 25%的门槛。

 

      

      德国的外国直接投资控制权并不限于获得表 决权,而是同样适用于资产交易。控制权或管理权的获得也可能引发审查程序的适用(例如:获得管理董事会或监事会的额外席位、对公司战略和人事等关键事项的否决权或获得某些敏感信息的知情权等)。

 

4. 德国的 FDI 规则是否有期限?

 

不,其适用没有期限的限制

5. 是否会进一步延期/扩大范围?


近年来,德国立法者对德国的外国直接投资控制制 度进行了几次根本性的修改。不排除进一步修改的 可能。

6. 这些规则是否适用于来自任何外国的投资?


特定行业的投资审查适用于任何外国投资者的收 购。一般(跨行业)投资审查只适用于非欧盟/欧洲 自由贸易区投资者的收购。

7. 政府有哪些权力来干预交易?


如果交易必须申报(见问题 8 )德国联邦经济事务 和能源部 (FMEA),则由 FMEA 评估和决定交易是 否可以进行(是否需要承诺)或需要被禁止。但对 于某些没有报告需要的交易,FMEA 可以开展依职 权审查评估(见问题 8)。在这种情况下,它也可 以在出现问题时要求承诺,甚至禁止交易。这甚至 意味着有可能撤销已经实施的交易。

8.应在何时进行交易申报?


如果一项交易需要接受特定行业的投资审查,或者 需要接受跨行业的审查,只要标的属于问题 3 中所 述的前两种情况中的一个,就必须在签署相应的协 议后及时申报。但无论如何都要在交易结束之前申 报 FMEA,不得无故拖延(ohne schuldhaftes Zögern)。
该义务不仅适用于首次收购 10%或 20%表决权,也 适用于对目标公司的二次收购,获得额外表决权, 使总数达到 20%、25%、40%、50%和 75%。 其他交易可能在签署购买协议后的 5 年内依职权进 行审查。因此,为尽快明确投资合规性,我们建议 进行自愿申报。

9. 如何提交申报?


申报必须以书面或电子方式进行。要提供的信息类 型和范围取决于审查程序。

10. 当局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做出决定?


流程时间依各自的程序,这种程序可能持续 2 至 6 个月。该程序可能由于要求补充材料或持续很久的 和解谈判而延长或中断。

11. 欧盟委员会对成员国的投资是否有决策权?


没有

12. 申报需要哪些文件?


要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类型和范围取决于审查程 序。申报应至少包括关于计划收购的基本信息、 (直接和间接)收购者、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各自的 业务领域。一旦启动审查程序,申报必须补充进一 步的信息。 所有信息和文件都必须以德语提交。

13. 申报不符合规定的要求会有什么影响?


如果申报不符合提交要求,该申报很可能不会触发 审查程序并无法启动决策程序。

14.不申报的处罚是什么?


如果申报是强制性的,那么在 FMEA 批准交易之 前,各方将不被批准执行相关的交易(暂停指 令)。在某些情况下,违反暂停指令的自然人还可 能面临监禁和巨额罚款。

15. 对外国投资的适用规则是否有任何豁免?


不适用

16. 当公司在这些行业的参与程度很低时,这些规
则是否适用?


没有最低限度的豁免(即,交易不必满足任何最低 营业额或市场份额的门槛)。

17. 在 2021 年,是否有针对中国公司的特别权力 执法案例?

 

不适用/不明确。

18. 2021 年还有其他政府行使否决权的案例吗?

 

不适用/不明确。

19. 在否决或强加时效/条件的情况下,有哪些法律 补救措施可以使用?

 

如果 FMEA 对某项交易有保留意见,可以尝试通过 各方当事人的承诺或接受各方的条件来消除这些保 留意见。通常补救措施必须在与 FMEA 协商过的公 法协议的框架内进行。
FMEA 发布的命令或禁令是行政令,针对这些行政 令,可以适用《行政法院规则》 (Verwaltungsgerichtsordnung)规定的的法律补 救措施。

 

20. 除了法律上的补救措施,是否有减轻外国直接
投资审查规则影响的建议?


尽早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审查程序可能会因要求 提供额外信息或文件造成的延误而被延长或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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